陈少雄律师
姓名 |
陈少雄 |
性别 |
男 |
出生 年月 |
198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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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群众 |
文化 程度 |
本科 |
执业年限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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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 |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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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
11301201510702617 |
本人电话 |
15131659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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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至今,在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执业。自执业以来长期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 执业以来办理案件百余起,代表案例有: 1、武安张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2、安新县齐某某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3、迁安王某某过失致人重伤罪一案二审(一审判决两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一年) 4、某市自来水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为公司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5、韦某某借款合同纠纷(省高院改判韦某某不承担担保责任) 6、某公司与河北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一案(判决房地产公司退还某公司全部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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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6日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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