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次 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冀联发〔2017〕22号
关于召开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次
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商联、各位代表:
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规定,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17年7月底在石家庄市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总结省工商联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五年的任务,选举产生省工商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省工商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拟定于7月30日至31日在石家庄市太行国宾馆召开,会期一天半。拟定于7月30日下午14:00前报到。
三、出席人员
省工商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有关要求
1.请通知本地区、本单位的省工商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能够准时参加大会。大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或不能全程参加会议的,应于7月19日前向省工商联会员处提交书面请假报告,由会员处报会领导审批。请假未获批准的代表仍应参会。
2.为确保大会各项议程顺利完成,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商联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代表情况的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地人员的会议报到、联络、配合组织选举等工作。《联络员登记表》(详见附件)请于7月19日前传真至省工商联会员处。
2017年9月12日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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