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会长 赵子玉
副会长 赵子玉
个人简历 | |||||
姓名 | 赵子玉 | 学历 | 本科 | 个人职业照(白底) | |
年龄 | 52 | 从业起始日 | 2001年至今 | ||
联系方式 | 13111593370 15333236751 |
邮箱地址 | 963724079@qq.com | ||
律师事务所 | 河北恒利律师事务所 | 地址 | 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中粮河北广场B座1501 | ||
擅长领域 | 刑事案件、矿业纠纷 | 办案区域 | 全国 | ||
常年法律顾问 收费标准 |
10至50万元 | 诉讼业务 最低收费标准 |
5000元 | 是否接受 风险代理 |
是 |
2013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2013)民提字第203号(在本案中我方取得了胜利,最高院依据我方律师意见,起草或修改了相关司法解释) 2、(2016)鲁民终1747号判决书 3、(2020)冀01民终2882号裁定书 4、(2020)冀01民终421号判决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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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单位 | 河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灵寿县税务局 | ||||
个人评价 (不超过100字) |
本人是一位有着二十多年经验的律师,办理过各种类型的案件,对法律、司法解释、规定非常熟悉,对诉讼程序极为了解,可以熟练的办理各种案件。 |
2024年8月15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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